关于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药品采购处迁回沈阳的公告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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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工作安排,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药品采购处将搬回沈阳原办公地点进行办公。自2016615日起,所有涉及辽宁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请到沈阳办公地点办理。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药品采购处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6A0606

联系电话:024-23447747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