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配送企业:
2021年第一轮(总第十五轮)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报名资料的初步审核工作已经结束,12家企业已通过初步审核(详见附表),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5日。
联系电话:024-23447770
附表:2021年第一轮(总第十五轮)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初审合格公示名单.xlsx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