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有采购记录的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产品资料申报和增补入库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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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议价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50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关于对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未入库产品采购管理模块填报医用耗材产品信息进行公示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960 号),现先行组织开展有采购记录的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产品资料申报和增补入库工作,无采购记录的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产品的资料申报和增补入库工作另行组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议价、尚未入库(即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辽宁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未入库产品采购管理”端填报)且截至2019831日有采购记录的产品(附表)。由于相关信息正在公示中,尚无最终结果,所列产品为未经过比对、论证、去重的所有有采购记录的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产品。采购记录以医疗卫生机构已下订单为准,无采购记录产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务必不要申报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产品及规格型号。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对申报的产品进行审核和筛查,并结合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未入库产品采购管理模块填报医用耗材产品信息最终结果进行比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产品将被删除。

二、申报流程及说明

国产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申报,进口产品由国内总代理(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申报,其他经营企业不能申报。

(一)网上填报信息

本次网上填报信息,仅需填报企业信息,无需填报产品信息。

1.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进入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库”,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平台。

2.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模块下的“企业信息查看”菜单,维护本企业相关信息。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企业需维护企业信息;已审核(包括通过和未通过)的企业,无需网上维护企业信息。

3.投标企业应认真填写和上报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对于网上申报信息中有关有效期的项目,如无有效期或有效期不确定请填写“2099-01-01”)。

4.企业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企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提交企业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二)纸质文件编制

未参与过以往辽宁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的企业,需按要求编制并递交全部企业信息纸质文件和产品信息纸质文件。已参与过以往辽宁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的企业需编制并递交全套产品信息纸质文件、无需递交全套企业信息纸质文件,但如有过期资料或其它原填报信息有变化的请补交相应纸质文件,以往审核未通过的企业需根据不通过原因递交相关补充材料,中心将根据企业递交的材料对相关信息进行维护。纸质文件编制要求如下:

1.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报送纸质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及具体要求详见《医用耗材申报纸质文件编制要求》(附件)。纸质文件的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特别是关于范围、时间等信息一定要清晰,辨别不清视为无效。提供的所有材料中标注有效期截止时间的时效性文件,均以本通知发布日期作为时间节点,在此日期之后过期的材料均认定为有效。部分企业有关证件如正在审批办理过程中,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企业已通过发证机关审核的证明材料原件。

2.所有纸质文件的内容均采用A4规格的纸张,按照《医用耗材申报纸质文件编制要求》(附件)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其中:《企业信息材料》单独装订一册,《产品信息材料》按不同产品编号分别装订成册(同企业、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由于不同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产生多个产品编号的,可仅提供一份纸质材料)。所有纸质文件均必须是左侧装订。

3.纸质文件应逐页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要求“签名或印章”的位置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

4.纸质文件中的非中文材料,需同时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公证内容应包括中文翻译件与原文一致的内容。

(三)纸质文件报送

纸质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中心,递交人不限于投标企业被授权人。

中心将对投标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中心将会在网上及时反馈给企业,相关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澄清。审核结果将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投标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最终审核结果正式公布后,不允许企业对申报资料做任何修改。

三、时间安排

1.网上填报企业信息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1017

2.纸质资料递交起止时间:20191014日至2019101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四、联系方式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6A603室。

业务咨询电话:024-23447770

附表:符合本次申报要求的产品表

附件:医用耗材申报纸质文件编制要求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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