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并执行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2018年度动态调整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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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计生委、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27)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辽药采领办〔201870号)规定,由全省14个市和省属19个医疗机构组成的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对参与2018年度动态调整的816个药品与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了远程议价,有403个药品产生议价结果(详见附件)

经研究决定,2018111日零时起,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执行新的议价结果;议价未成功药品,原议价结果自动废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新的议价结果执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议价未成功药品的库存消化等工作。

附件: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联合议价结果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