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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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精神,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安全需求,建设健康辽宁,经省政府同意,近日,我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2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促进仿制药研发。一是加强仿制药供求对接,二是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三是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

《意见》提出,要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一是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二是提高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三是提高工艺制造水平,四是加强药品质量监管。

《意见》提出,要完善支持政策。一是及时纳入采购目录,二是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三是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激励作用,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价格政策,五是推动仿制药产业国际和区域合作,六是做好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