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我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我省于近期对部分药品开展了市场撮合议价工作。本次市场撮合议价包括两类产品:一是根据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汇总整理的15种易短缺类药品;二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 20l8 年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8 1号)涉及的所有治疗药品中未在我省挂网的金花清感颗粒和儿童抗感颗粒 2 种药品。
按照《关于对易短缺类药品进行市场撮合议价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 1 号) 和《关于邀请金花清感颗粒和儿童抗感颗粒 2 种药品参与辽宁省挂网采购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 4号)要求,经过生产企业申报、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公示、参考价格制定公示等流程,最终有24个企业15种药品进入市场撮合议价阶段,拟于近期由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联合议价组与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市场撮合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