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限价挂网采购部分)第二批联合议价成功的产品建立配送关系的通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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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投标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

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的工作安排,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限价挂网采购部分)第二批联合议价结果已挂网公布,详见网站2017829日的通知公告《关于公布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限价挂网采购部分)第二批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经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该部分产品已可在平台上进行交易。

即日起,相关企业可登录平台对本次联合议价成功的产品建立配送关系。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的配送关系建立完成后,医疗机构即可网上选取配送企业并采购药品。相关的操作方法,详见网站2017814日的通知公告《关于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限价挂网采购部分)药品建立配送关系的通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