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建立配送关系的通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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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

按照辽宁省全面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时间进度安排,中选及供应品种的生产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工作现已启动。

即日起,相关企业可登录“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中选品种选定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可选择直接配送中选品种,或者在联盟地区(沈阳、大连除外)的每个市级配送单元委托不超过2家配送企业进行配送。目前已挂网采购的中选品种的原有配送关系暂不受影响,将在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正式执行时予以关闭。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117